集赞得“共享头盔” 提高头盔佩戴率和使用率

泉州网

15日下午,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深入辖区县政府广场、宝龙城市广场、万达广场等周边场所,开展以“生命从‘头’守起,平安从今珍惜”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这是《戴好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转发至朋友圈集赞就可以得到免费头盔。”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了不少周边群众。大家争当宣传志愿者,纷纷拿起手机拍摄“一盔一带”宣传折页转发至朋友圈集赞。此外,交警还通过典型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

“这些头盔是‘共享’头盔。”听到交警这样说,不少市民很纳闷,头盔还有“共享”的?活动中,交警同步执勤,对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并送上“共享头盔”。驾驶员可以免费使用三个月,期间如果又因为没有佩戴头盔出行,交警将收回头盔,并依法进行顶格处理。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设立6处宣传场所,纠正劝导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56起、发放“共享头盔”56顶,免费送出安全头盔500余顶。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切实增强了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了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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