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开发

石狮日报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拆危拆旧、三改一拆等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秀水富民政策得以充分体现。与此同时,我市的传统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也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民进石狮市总支部指出,如果规划不完善,保护不及时,力度不到位,措施不科学,势必会使古建筑、古遗址得不到及时的修缮和管理。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古建筑、古遗址如没有得到及时的修缮和管理,将使这些传统文化慢慢消失。

民进石狮市总支部认为,要加强我市传统古村落保护和开发,既要落实上级精神,开展调查摸底,也要科学制定规划,积极争取政策。2021年,国家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文件,2013年、2014年住建部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我市应认真依文件结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制定编制好保护与发展整体实施方案,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资金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还应抓好省级、国家级传统村落的申报。

民进石狮市总支部还建议,要全面提升保护意识,让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成为“一把手”工程;资金要到位,做到至上而下,全面统筹,确保保护工作的资金保障;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提升认识,确保保护工作的协调推进。还要将之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建立“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传统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抓好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利用、管理等。

此外,落实“以民为本,共保共享”保护方针,将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各项规定写入村民公约,以提高村民自觉保护意识,约束村民无序建设行为。发展旅游要维护村民经济利益和文化权益,保存好古村落乡土文化与自然生态,维护好宽松安静的人居环境;避免干扰破坏村民的传统习俗和生活秩序;要调动村民积极性,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村民利用乡土建筑发展农家乐、民宿休闲和农业观光旅游,让保护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和社会共享。

(记者谢艳通讯员蔡晴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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