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五措施 加强龙头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福州新闻网

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服务龙头企业用工五条措施》,加强龙头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主要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协作,建立劳动力规模化输转我市的劳务协作基地,每年给予中西部劳务协作地政府相应人员、宣传、组织、交通等劳务协作经费支持。对于协作地劳务输出乡镇、村劳务经济合作社等组织为我市龙头企业输转劳动力的,可比照我市社区、村用工调剂台奖励标准予以奖补。

加大对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奖励,经我市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确认,可提高对中介机构为龙头企业在用工短缺高峰期用工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可上浮100%。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市级工业园区2021年底前都应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站),吸引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入驻开设网点,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在街道(乡镇)、社区务工人员较为集聚的地方,建立零工市场,发布招聘信息,引导务工人员就就地就业。

鼓励支持校企用工合作,对龙头企业在中西部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包括冠名班、合作培养、顶岗实、就业推荐等,组织学生到企业实、见按每人1500元标准予以企业奖励,到企业就业按每人1500元再予以奖励。

持续做好企业招工服务,进一步完善手机“摇工作”,方便企业和求职者上网发布信息、查询匹配信息。对于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输转中西部劳动力到我市企业就业,可继续采取免费“点对点”包车、包列(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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