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泉州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状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泉州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
据介绍,泉州法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双向司法保护,从2018年至2021年5月,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审刑事案件273件,惩处罪犯338人;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一审民事案件1397件;在未成年人维权和犯罪预防工作方面,泉州两级法院深入中小学开展“防范校园贷”“抵制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9场,受教育人数31596人。
泉州还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泉州中院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探索并不断完善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未成年被告人律师辩护全覆盖)等相关制度的同时,适时予以总结推广,形成富有泉州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规范体系。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配套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之间的衔接配合,完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建设。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还发布了泉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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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胁迫在校生打架 男子被从重处罚
2018年12月27日晚,黄某将其与林某彬一方约架的情况告知黄某烽后,黄某烽与吴某军等人(另案处理)一同驾车到达约架地点,继续煽动双方斗殴,且黄某烽还加入黄某一方,殴打林某彬等人。被告人黄某烽伙同他人聚众斗殴,系积极参加者,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中一次针对未成年在校生并胁迫未成年在校生打架,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结合被告人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判处黄某烽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表示,校园欺凌问题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牵系着每一个家庭的敏感神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校园欺凌引发的校外暴力案件,反映了校园欺凌案件的特点:犯罪诱因简单、危害后果严重。该案件的处理对于防范校园欺凌、创建平安校园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据介绍,被告人黄某烽父母离异,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导致其性格好斗、早早辍学。黄某在学校受到欺负,回到家中不敢也不会和父母沟通,在外寻求社会人员帮助。父母的陪伴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父母要善于捕捉孩子的情绪异常,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引导。此外,学校、家庭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
案例二 校外棋院内 儿童被侵害
2018年11月以来,被告人葛某在某校外棋院内多次对被害人林某、洪某(均未满十二周岁)的隐私部位进行抚摸猥亵。被告人葛某为满足性欲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多次实施猥亵行为,法院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对其定罪并从严从重处罚。
本案是社会培训学校教师利用职业身份和教学之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警示广大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认真审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备案登记情况,对培训机构的安全保障机制、培训人员的从业资质要尽可能有所了解,确保孩子在合法、规范、安全的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同时,家长和学校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让孩子们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或者选择报警,寻求帮助,让这些道德败坏、品行恶劣、有违人伦的犯罪分子及时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