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到过泉州,没考过驾照,也没有开过车,怎么在泉州鲤城有一条1998年的‘交通肇事罪’?”近日,鲤城交警大队接到漳州人张某和的反映,他去派出所办理业务,却被告知有犯罪记录。经过多方查证,在鲤城交警的帮助下,张某和的“犯罪记录”被取消。
近日,张某和因办理事务所需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但派出所查询的结果却令他震惊。查询结果显示,他于1998年在泉州鲤城因“交通肇事罪”被处罚过。为了核实事情真相,他从漳州赶到泉州,向鲤城交警寻求帮助。
接到请求后,鲤城交警立即核实情况。经系统初步查询,该起“交通肇事案”的罪犯姓名为赖某辉,虽然名字不一样,但身份证号码却和张某和的一致。是张某和改过姓名?还是当时采集的身份证号码错误?抑或是哪个环节有纰漏?交警部门也是头一回遇见这种情况。
因时隔20余年,案件办理单位因机构改革已变更、案件办理人员也因人员调动不在鲤城交警,且当时的卷宗材料因受条件限制未采集保存至系统,已无法直接辨认该交通肇事案罪犯。为了进一步核实该起交通肇事案的真实情况,经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协调上级部门查阅相关案件卷宗材料、走访法院查阅案件判决书材料、核查张某和与赖某辉身份信息变更情况等,终于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1998年,公民身份证号码位数为15位,张某和、赖某辉均为漳州和平县安厚农场人,又是同年同月同日生,所以赖某辉与张某和的身份证号一模一样,以致张某和的身份证号关联到该起交通肇事案,造成张某和的个人信息里有一条犯罪记录。案件核查清楚后,鲤城交警立即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对该案罪犯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