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1—4月,全省主要流域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Ⅱ类水质比例为51.5%,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1.5%,其中,143个原“十三五”评价断面的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7%,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各类水质比例如下:Ⅰ类占4.5%,Ⅱ类占46.2%,Ⅲ类占40.3%,Ⅳ类占7.2%,Ⅴ类占0.5%,劣Ⅴ类占1.3%。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1.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
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年1—4月,全省主要流域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Ⅱ类水质比例为51.5%,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1.5%,其中,143个原“十三五”评价断面的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7%,按可比口径,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各类水质比例如下:Ⅰ类占4.5%,Ⅱ类占46.2%,Ⅲ类占40.3%,Ⅳ类占7.2%,Ⅴ类占0.5%,劣Ⅴ类占1.3%。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1.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