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公摊水电费 法官通过网上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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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常矛盾不大、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成为困扰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问题。日,丰泽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郭某是丰泽某小区业主。2017年起,郭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小区照明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安保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未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公摊水电费。物业公司催讨未果,遂将其起诉到丰泽法院,要求郭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用5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有涉及群体范围广、群众影响大等特点,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分析该案矛盾症结所在。同时,法官带着郭某反映的问题到该小区实地勘察,调查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调解前,郭某向法官申请不到法院应诉。法官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认为该案事实基本清楚,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通过人民调解台以视频调解方式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中,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法官耐心引导当事人看清得失,通过摆事实证据、讲法理道理,逐渐化解分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一次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该案纠纷得以化解。

据悉,年来,该院立案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多方位延伸诉讼服务,力求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超市”,通过开展诉前调解、视频调解等优质司法服务,有效节省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尽最大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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