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如果要增建电动车停车充电棚 找哪个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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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停放区只能容纳五六十辆电动车

停放区位置有限,业主只好将电动车停在小区里面。

5月10日晚上,四川成都一小区电梯内,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火焰瞬间吞噬电梯间,致5人被烧伤……该事故使得电动车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报日连续关注市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方面的问题。因现有停放区域太小,中心市区伟润帝景小区几年前就开始筹划建设新的电动车停车棚,但一直没有找到审批部门。那么,小区如果要增建电动车停车充电棚,需要哪些手续?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小区疑问 筹备电动车停车棚多年 不知找哪个部门审批

伟润帝景小区位于湖心街与温陵路交界处。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发现,中庭路面两边和入户门口处停放着不少电动车。1栋1梯架空层有一个停放区,设有充电柱,里面停满了车。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卢经理介绍,该小区2014年6月份交房,共有170多户,开发商建设时并未规划电动车停车棚。随着入住率增高,电动车无序停放问题日益突出,引来不少业主投诉。目前小区共有电动车200多辆,1栋那边的停放区容量有限,100辆左右的电动车只能停在小区公共通道。“我们知道,停在通道会影响小区形象和消防安全,但实在没有地方停。充电也只能排队到停放区充。”一位业主称,因为充电位紧张,他的电动车曾经充到一半时被人拔掉电源插头。

小区业委会林主任称,2017年,业委会和物业、开发商开始筹划建设停车充电棚的事情,后来拟出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建设在小区北大门小广场位置,小区外红线图内,可以停放100辆左右的电动车;另外一个方案是建在小区1栋和2栋之间的绿化带,可停放70辆左右电动车。两个方案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入户征求意见,都有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并签名。但在咨询了社区、城管和住建部门得知,未经审批不能建设充电棚,“到底该走什么流程?找哪个部门审批?我们至今都不清楚。”

部门回应 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 论证后给予回复

记者随后联系鲤城区鲤中街道促进社区居委会洪主任,他称该小区确实准备建设电动车充电棚,“电动车乱停放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我们对建设停车棚很支持,这个不用到社区办理手续,只要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要去区城管局咨询一下申办的相关手续,否则到时候会被当成违章建筑拆除。”

鲤城区城管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则介绍,按规定,小区公共区域不能随便搭建,要搭建需要经过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他们没有审批权,只有执法权,如果没有经过审批就建设,他们将依法查处。

记者随后咨询了市住建局,该局村镇科科长李溢海称,小区增建电动车停车棚不需要住建局审批,业委会和物业只要因地制宜,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及安全情况下,征得相关权益人的同意,就可以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潘科长建议,业主可以打一份申请报告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充电棚设计方案,局里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论证,再给出回复。

对于部门的回复,市民张先生觉得,电动车火灾防范和治理须疏堵结合,既要从源头上规范市民的充电行为,又要为其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场所。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日益增多,很多小区都有增建、改建、扩建停车棚的需求,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出相关的申报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手续,而不是让市民摸不着头绪。

文件规定 小区缺少充电设施 住建部门指导增建扩建

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局于2018年6月21日下发了一份《关于印发泉州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要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特别是要满足安全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小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以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同时,要指导辖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升级充电设备,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知同时明确要督促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选择合适区域,利用现有停车泊位或闲置的未利用场地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场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设,确保场所充电装置的线路敷设、电气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等杂物,并派人24小时值守。同时,对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出租屋密集区域等要集中建设停车场所,推广安装停车棚简易喷水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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