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1月19日讯 (庄凌龙 朱运培)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是诞生于互联网的代替实体货币流通的信息流或数据流。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虚拟币的幌子,伪造根本不存在的虚假投资平台进行诈骗。19日,福建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假借虛拟币投资诈骗案,发还被追回诈骗款4万元。
小张,今年31岁,晋江人,做石材生意,偶尔会关注殷票投资,却从未了解过虚拟币投资。今年9月18日上午,小张看到有微信好友发投资虚拟币能赚钱的消息,他便找到了好友了解投资平台。
“专门技术师破解平台,盈利后只收取15%佣金……”这让小张有些心动。他按照要求扫描二维码下载了一个APP,在APP上注册了账号,填写了相关个人信息,很快就在平台上充值了4万元。
充值后,小张有注意到账户有了相应的充值金额,不过按照数据师的指令操作后却亏损了。“当时数据师说是因为我没有按照要求的对应时间去操作才导致亏损。”小张说,当时他相信了便打算继续充值。
对方说破解了一个更高级的,一个数据对应一个金额,所以这一次小张连续充值了2笔,共计8万元。
按照数据师的指令去操作,果然很快就有了盈利。见好就收,有了盈利,小张想着提现,没想到系统却提示收款账号添加错误,资金解冻,需要交纳9万元的保证金。
投资12万元,好不容易盈利了,却提现不了,还得砸进9万元保证金,小张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意识到遇到了骗子,赶紧到池店派出所报了案。
小张报警后,晋江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一方面从被骗资金流向入手,对被骗资金和账户进行分析调查,另一方面从网络流向入手,对嫌疑账户进行追踪查询。通过大量信息排查、筛选、抽丝剥茧,民警发现小张转出的12万元,分三笔,其中两笔转入了一个山东济宁的银行账号,一笔转尺了福建福州的银行账号。
经过进一步追查,警方锁定归属地在福建福州的银行卡账号户主系福清市一家便利店店主吴某,并于10月26日下午3时许,在其便利店内将吴某抓获。
吴某,今年也是31岁,福清人。据其交代,涉案的银行卡实际使用人是他的一个朋友。“我觉得朋友间不好推脱,所以才把银行卡给朋友用。”被抓后,吴某说,去年11月份,朋友就到店里让他帮忙办两张银行卡借用,他推脱了。但过了半个月,朋友又来借,他认为都是朋友一再推脱不好,就办了两张银行卡给朋友用。朋友当时有跟吴某说银行卡用来搞一些擦边球的事情,吴某也觉得可能是犯法的,但碍于朋友还是借用了。除了那两张银行卡,今年9月份,吴某还多办了四张银行卡借给朋友用。
吴某深知出借银行卡用于诈骗是违法行为,但出于朋友“义气”,还是将卡借给了朋友,吴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吴某家属主动代其退回赃款4万元,晋江警方在发布会上发还被骗受害人。
目前,面对各种各样的虚拟币投资,很多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抱着侥幸心理,结果越套越深。
警方提醒:投资者对宣传所谓超高收益的投资要保持戒心,不要被暂时的高利率所迷惑。微信陌生人、微信上认识的朋友,荐股、释放所谓内幕消息等,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受害人会在前期获得短暂小额收益,一旦投资数额巨大,网站就会出现打不开的状况。如遇此类诈骗,请保留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