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联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倡议

今日泉州网

今日泉州网8月24日讯 (吴冠标)为提高企业家的法律意识,泉州市工商联、泉州福州商会近日联合开展《劳动法》《民法典》新规解读法律知识讲座,并发出倡议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泉州市工商联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倡议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泉州市福州商会会长翁锦瑞指出,作为企业家更应该告别“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的消费陋习,倡导“吃多少点多少”的理性消费理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倡导文明用餐的新理念、新习惯、新风尚。

“泉州市福州商会组织学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开展科普法律法规的活动,有益于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泉州工商联调研员夏桂军如是说。

期间,福建百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其营向在场的企业家们科普《劳动法》、《民法典》新规,从民法典的编撰讲起,延申到民法典关于营业、婚姻、继承等新规的解读,讲解了数个经典法律案例并耐心解答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大家要注意,企业不能随意开除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员工。”陈其营律师提醒,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大家都会遇到法律问题。但我们永远要牢记‘遵纪守法’四个大字。”翁锦瑞总结道,这次的讲座把大家组织起来,也是要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倡导会员们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