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陈三忠)日前,福建省财政厅通报2019年度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泉州获得“优秀”等级,这也是泉州市连续三年获得该等级。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泉州市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2017年、2018年、2019年市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为1.48亿元、1.58亿元、1.67亿元,分别是上级扶贫资金的1.95倍、1.22倍、2.74倍,扶贫资金投入逐年攀升。
在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作用的同时,泉州市利用“侨”“商”优势,发挥财政资金主导和引领作用,鼓励国有、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济困,实施“三百工程”(百企帮百村、百会扶百村、百侨助百村)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共襄义举。
截止到目前,市、县两级共发动商会(企业)1130家、侨商238人、侨企26家,筹集帮扶资金3.12亿元,结对帮扶贫困村71个,实施帮扶项目82个,帮扶群众达3.5万多人。
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滴灌”,泉州市重新制定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赋予县级必要的相机施策统筹使用扶贫资金权限,提高扶贫项目决策的自主权和灵活度。在国内首创“百社百村带千户”扶贫新模式,用三年时间,扶持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00个村集体以财政扶持资金入股,1000名农民以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以及折股量化到户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或财政支农资金等入股,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分配方式,建立“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此外,泉州市在省内率先推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项目,率先下达应急救助资金和生活困难补贴资金,构建“防、控、稳”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