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

泉州晚报

泉州网6月20日讯 (记者龚翠玲)6月18日,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泉州市聚集、密闭场所进一步加强“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泉州市聚集、密闭场所的“八闽健康码”应用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

《通知》要求加强密闭场所管理,进一步明确强制核验“八闽健康码”的场所,特别是聚集、密闭性场所,并纳入巡回督导组督导内容。针对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酒店宾馆、影剧院、游艺厅、KTV等聚集、密闭场所,可举办的各类必要会议、会展活动等重点场所和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等重点机构,全面实行凭码入场,采取“亮码或扫码+测温核验”方式,做到健康码核验在聚集、密闭性场所和重点机构全覆盖。

《通知》提出,要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八闽健康码”应用推广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八闽健康码”在本行业本领域各应用场景的推广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应进一步按各行业各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对于未按照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八闽健康码”推广应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112号)严格履行“八闽健康码”验证要求的聚集、密闭场所和重点机构,一律禁止开放。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一码通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对目前仍自行采用其他信息登记和身份验证方式的个别单位、公共场所进行督促整改,全面取消其他二维码或其他健康码的验证方式,将“八闽健康码”作为泉州市“一码通行”的唯一凭证。对持有“八闽健康码”的绿码人员,无须提供其他防疫相关健康证明材料,为群众出行提供便捷服务保障,做到全市“一码通行” “亮码通行”。

《通知》还提到,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参照省上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定期对成效较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分享推广,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自行建设或使用其他防控码的单位或经营者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形成及时沟通、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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