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 福建泉州推动“申遗”与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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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网6月13日讯 (记者 孙虹)6月13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城市,福建泉州于此间举办“文物赋彩、全面小康”主题活动,展示泉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风采,并普及遗产保护法律知识。

泉州被誉为记载古丝绸之路历史的“活化石”,千年的“海丝”文化、闽南文化给泉州留下了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据统计,目前泉州拥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国家级非遗项目34个,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源远流长。

泉州市委书记康涛表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正在申报世界遗产,泉州将被更多人熟知,泉州的历史文化将加快走向世界。

当天,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文化遗产保护联合行动备忘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监管服务职能,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意识,推动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永续传承。

泉州市副市长周真平指出,法院、检察院与文物监管部门携手共同保护泉州文化遗产,这是泉州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规范化的一大创举,将开创泉州遗产保护的新篇章。

根据备忘录,泉州将树立全域遗产保护理念,依托泉州中院海丝史迹保护合议庭、鲤城法院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依法妥善审理泉州涉文物遗产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多元、智能、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助力泉州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此外,泉州还将探索开展涉文化遗产案件“三审合一”复合型审判,建立司法立法良性互动,以及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等方式,严惩危害文化遗产、文物资源的犯罪行为,引导民众自发保护文化遗产安全。

“我们非常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朋友们进一步增强对文化遗产、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履行好守护、传承之责,保护好泉州宝贵的文化遗产,让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再续千年、再放光芒。”康涛如是说。(完)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