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193个村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泉州晚报

确认677万多个集体成员

变身“股东” 村民的腰包鼓了

今年,石狮宝盖镇后宅村有一个词特别热,那就是“参股”。全民成“股东”,共同建设综合农贸市场,集体经济与村民创收共赢,这一“集体带个体、村兴带民兴”的乡村振兴新路子已在这个村落开始铺设。目前,全村800多名村民入股,参与村落综合农贸市场项目投资,完成首期融资400多万元。

村民变股民,源自正在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的基础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通过股份合作等方式,将经营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当前,全市共有2193个村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摸清家底 打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

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清产核资充当的是基础性工作的角色。把家底摸清了,下一步才能知道如何来利用这些家底。

自2015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我市各地产改办高度重视,专题动员部署,邀请专家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和改革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及业务流程,对县、乡、村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同时,按照六个环节(召开村“三委会”讨论通过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向乡镇政府请示核准、乡镇政府批复、向村民下发告知书并开展清理、公示确认、汇总上报)、七步流程(摸底调查、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公示确认、审核备案、建立台账、汇总上报)开展“三资”清理,通过保证量准、保证核准、保证评准“三保证”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实,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不漏、不落、不差,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债权债务清晰清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好基础。

确认身份 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多权能

家底摸清了,谁有资格享有?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身份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也就是点睛一笔。

上世纪90年代,晋江青阳街道阳光社区将土地收归集体所有,通过招商引资、土地折价入股及租赁的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了解决居民分配中的新矛盾、新问题,2008年,阳光社区启动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工作,在晋江率先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启村经分离。通过几年的摸索实践,阳光社区逐步把股民资格认定理顺并进行分红。

2017年6月,阳光社区成立股份经济联合社,省农业厅领导向该社区颁发晋江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这也是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标志着今后作为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

各地借鉴晋江先进经验,相继成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由农业农村部门颁证赋码。虚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以实化。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2187个村、6个组,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677万多个,股东成员股东户数169万多户,成员股东数651万多个,集体股东1854个。

激发活力 聚合城乡多类资源要素发展

随着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我市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新的起点,着眼改革带来的红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探索通过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资产盘活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联合发展型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活力,推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力争2020年底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6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

泉港区前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流转23亩闲置土地,引进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前黄新村社区,由前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以土地资源入股。新村社区建成后,将提供3000平方米的店面给股份经济合作社运作经营,预计每年可增加收入40万元。晋江市东石镇梅峰村将原本荒着的650多亩山地盘活,以出租的方式流转给承包公司,每年每亩有了1288元的租金收入,其中1000元归村民个人所有,288元作为村财集体收入。

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市将以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激活、量化农村“三资”要素,从解决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问题入手,深化和扩展抱团发展、股份合作、村企联合、资产租赁、产业带动等多种模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陈明煜)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