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及认定公布工作

东南早报

(东南早报记者李波玲)来自泉州市住建局的消息,为继承和弘扬泉州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泉州市先后于2017年、2019年分两批组织认定公布了1583处历史建筑,以闽南传统民居建筑、宗教建筑为主。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丰富历史建筑类型,体现多元文化内涵,经研究,泉州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及认定公布工作。

记者了解到,第三批历史建筑推荐工作推荐渠道会更加丰富,突出集中连片,类型包括文化教育、商业设施、医疗建筑、工业建筑、村落遗产等,体现泉州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多元的历史文化遗存。各县(市、区)应按照能保即保、应保尽保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历史建筑线索推荐渠道。

同时,结合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符合条件但未在省上统一普查登记线索内的建筑,要组织增补建档。并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中推荐历史建筑线索,主动公开历史建筑线索征集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征求辖区内具有突出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科学技术价值或其他价值特色的历史建筑线索。

届时,各县(市、区)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历史建筑线索进行逐一现场核实,提出历史建筑建议名单,征求利害关系人和专家、公众的意见。其中,市辖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30日前向市住建局、市文旅局报送推荐建议名单,市辖区新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由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组织复核后,报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各县(市)、泉港区新一批历史建筑建议名单经本级人民政府确定正式公布,报市住建局、市文旅局汇总后向省住建厅与省文物局备案。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