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据保定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消息,2020年6月4日17时许,高碑店刘某某在高碑店市东马营镇十里铺村新桥头东驾驶车辆逆行,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依法进行了处理,刘某某因不满处理结果,现场与执法交警发生口角,后又发泄不满情绪在其个人朋友圈(好友2000余人)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言辞低俗、难以入耳!朋友圈截图在微信群大面积传播,影响非常恶劣。
保定网警接到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核查工作,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快速处置。6月5日,高碑店公安机关依法将刘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八百元!
保定网警提示: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或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的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