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成效渐显 让派驻监督“探头”更精准

泉州晚报

泉州网5月31日讯 (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尤姝婷 叶妍)“建议对2017年以来审批发放的中央下拨及同级财政配套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开展自查自纠……”日前,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规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等三项整改意见。

这是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发出的第二份纪检监察建议书,也是我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发挥“探头”作用的一个缩影。

自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泉州市纪委监委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N”协作

派驻监督全覆盖

“工作要‘接地气’,到田间地头去,到村民家中去,在一线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听听群众声音……”近日,在市纪委监委第五协作片区经验交流座谈会上,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干部与大家分享近期参与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的感悟。

像这样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牵头,以协作片区为单位,定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学习交流、业务探讨、案例分析等,在我市已成为常态。

为加强协同配合、力量整合,去年10月,市纪委监委出台《市直纪检监察系统片区协作工作制度(试行)》,将市直派驻(派出)机构、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5个协作片区,搭建了“1名委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若干个派驻机构”的“1+N”协作架构,信访核查、查办案件、案件审理均在片区进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干部考核推荐也在本片区内进行,提高识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有的纪检监察组本身人手不足,但通过片区协作机制,遇到案情重大复杂或需回避的案件时,就可申请从片区协作单位内抽人协助,由挂片委领导统筹协调,从而达到贯通融合,有效提高派驻机构执纪审查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紧盯“关键少数”

增强监督实效

市纪委监委坚持定期通报市直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情况、开展“请上来”活动等,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新的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定期轮岗、实战练兵等,着力提高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驻点办公、廉政谈话、综合巡查、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嵌入式”监督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开通防控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并对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推动这些企业尽快实现复工复产;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协同作战,针对疫情防控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深入企业一线,跟踪了解市工信局、商务局指导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反馈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下一阶段,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探索片区协作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协作指导、统筹管理、考核奖惩等,不断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提质增效,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更强、‘探头’更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