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连丢5个大榴莲 摊主守株待兔逮住“吃货贼”

泉州晚报

泉州网4月3日讯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李晓东 文/图)菜市场的水果摊接连被盗5个大榴莲,摊主守株待兔,果真逮到“吃货贼”周某。昨日,周某被晋江市公安局西滨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8日。

周某指认盗窃现场

周某指认盗窃现场

前后3天时间 5个大榴莲被偷

“我摊位上的榴莲被偷了。”3月26日上午7时许,晋江市公安局西滨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黎某报警,称其在西滨菜市场的摊位上被盗2个榴莲,价值约35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马上到场勘查,现场没有有价值的监控视频,黎某也无怀疑对象,线索比较少。

就在民警还在调查时,3月29日上午7时许,黎某又报案称,其摊位上再丢失3个榴莲,价值540元。黎某的水果摊在菜市场,敞开式,没有店面。为了方便,晚上收摊时,黎某只是直接用一块很大的篷布将所有水果罩住,这给小偷可乘之机。榴莲被偷后,摊主也寻思着要加强防范,没想到这个小偷胆子太大,还很识货,只偷贵重的榴莲。

决定守株待兔 “吃货贼”出手被逮

民警再次赶往现场,经询问调查研判,怀疑是同一人所为,而且这个人喜欢吃榴莲,极有可能还会继续来“偷香”。民警建议黎某暂时不要声张,在摊位周边守株待兔。

果不其然,4月1日傍晚,盗窃嫌疑男子周某再次出现在水果摊上,当他想要伸“黑手”时,就被摊主黎某当场抓获。经查,周某今年38岁,贵州绥阳县人,在晋江陈埭镇一家工厂打工,租住在西滨镇海滨街一租房。被抓后,周某起初不承认盗窃榴莲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在其住处找到了还未吃完的榴莲,在证据面前,周某终于承认了。

百米外闻香味 吃了还想囤货

据周某交代,他在饥饿的时候,鼻子是很灵敏的,就是在这个状态下偷了榴莲。3月26日凌晨3点多,周某刚下班,从陈埭镇岸兜村骑着摩托车准备回家,当时很饥饿,在离租房不远的菜市场水果摊近百米外,他隐约闻到了一阵阵榴莲的香味,就循着味道来到水果摊位前。他掀起篷布,果然发现了榴莲,就抓起两个放到摩托车上偷回家。

到家后,周某立马把两个榴莲吃了,觉得很畅快。3月29日凌晨3时多,他跟朋友吃完夜宵后回家,路过这个水果摊位附近,感觉嘴角隐约出现了榴莲的余味,见四周无人,又上前再偷了三个。

这次,三个大榴莲吃得只剩一个了,周某寻思着摊主竟然没发现水果被盗,心里盘算着还可以再去偷几个回家囤着,这样想吃就吃,没想到被抓了。

目前,周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