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2月份退费1.28亿元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 陈凌鹭)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连日来,泉州市税务局联合泉州市社保中心抓紧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推进2月份社保费退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退费1.28亿元,10万户次企业受惠。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国家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以来,泉州市税务局与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对接。对2月份或3月份未申报社保费的企业,采用系统自动比对、计算模式,用人单位只需按照原有规定申报社保费,系统将自动按照减免政策给予优惠;对2月份已缴纳的社保费,采用企业免填单、免申请的便捷退费模式,符合减免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将名单清单发给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实施退费,无需缴费人做任何操作。

“在退费过程中,我们实时了解进度,发现退费不成功的情况,及时与企业核对完善账户信息,确保应退尽退。”泉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退费不成功信息,全市税务部门已经逐一与6000多户企业进行核对,确保社保费成功退回,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地迅速、优惠力度大,惠及面广。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泉州市基本完成2月社保费退费工作。据统计,目前已完成退费10.02万户次,合计金额1.2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67万户,金额1.2亿元;工伤保险费3.33万户,金额449.19万元;失业保险费3.02万户,金额367.25万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