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隐患保安全 安溪取缔违规液化气经营点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何晓明文/图)在前期摸排和群众举报的基础上,3月21日,安溪县湖头镇联合安溪县城市管理局开展违规销售、储存液化气专项取缔活动,共取缔4处违规储存、销售液化气的经营点,没收91瓶液化气并转移到安全地方。

“其中,溪美村、横山村2处涉嫌无证经营,湖三村2个点涉嫌违规储存。”湖头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经营点有的随意将液化气瓶与其他物品堆放一起,有的存放在简易搭盖的民房里,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阶段,该镇将积极配合城管、消防等部门,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继续对辖区范围内供气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倒装、储存液化气等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无独有偶,连日来,安溪湖上乡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摸排出3家无证经营液化气站点。经宣传劝导,其中2家站点已经主动关闭,另有1家站点仍然不听劝告,继续非法经营。

据悉,该经营点位于湖上乡雪山村下洋角落,涉嫌无证经营。检查人员发现,有的液化气瓶已老化过期,存在漏气风险,且随意将液化气瓶与其他物品堆放在一起,无防范措施,存放气瓶的三处位置,都是位于居民区、超市、加油站等人多密集区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3月23日,安溪湖上乡联合县城市管理局、派出所对该站点实施取缔,依法收缴非法储存的45瓶液化气。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检查人员表示,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无证储存、经营液化气是非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使用、储存、操作不当,极易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液化气换瓶应到正规的液化气经营站点,一定不要图方便省事使用非法经营站点倒装的液化气,发现充装液化气的黑窝点要及时向乡镇政府或派出所举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