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26日讯 (记者陈林森)为打通降电价环节的“最后一公里”,将降价的政策红利传递给终端用户,近日,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转发《方案》,并作出相关工作部署。泉州将按照《方案》进度安排,扎实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违规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方案》,此次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旨在督促转供电主体将我省2018年以来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用户临时调增低谷时段时长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减收非高耗能行业工商业用户电费5%的政策红利全部传递到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准确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不乱加价乱收费。推动具备条件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终端用户用电实行“一户一表”,2020年以后新增接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终端用户实现用电“一户一表”,现有转供电主体“一户一表”改造或供电企业抄表管理改造200户。
3月15日至4月15日,开展转供电主体摸排、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调查和督导工作。4月16日至5月15日,部署转供电主体开展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5月16日至7月15日,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
以此为契机,泉州将对2018年以来各级各项转供电降价政策的落地执行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牵头会同发改部门、电网企业,根据发改部门牵头排查确认后的转供电主体名单及其执行电价政策情况,扎实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违规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转供电主体是否按照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和降价额度收取电费;是否存在以电费名义收取其他费用,或者与电费捆绑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向终端用户分摊的电费总额是否存在高于向电网企业缴交的电费的行为,是否存在将自身用电违规分摊给终端用户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退还多收电费的行为。
在监管执法部门检查调查前,已严格落实自查自纠要求、及时全额清退多收价款、停止违规收费项目并开始依法合规收费的转供电主体,可依法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相关部门对在检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严格落实自查自纠要求,不及时全额清退多收价款或仍在实施违规收费行为的主体,将及时依法立案处理、责令限期退还多收价款,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