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维权撑腰 泉州市工会组织试行购买法律服务

泉州晚报

泉州网3月23日讯(记者陈淑华 通讯员吴呈昊 李亮)近日,泉州市总工会出台《泉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市、县两级总工会将通过购买法律服务,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我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据了解,仅2019年,全市就有3066人次农民工接受免费的法律援助,挽回损失9361.07万元,免交法律服务费用1176.28万元。为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市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应的法律服务工作,作为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必要补充。

工会法律服务的范围包括:为工会组织指定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因履行工会工作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

工会法律服务的对象,除了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外,还有劳务派遣工、工会组织及工会工作者,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其他职工。

市总工会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相关方案,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职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可向侵权行为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职工服务中心提出。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