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记者李菁)日前,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泉州市启动2019年度商标品牌项目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奖励。
据悉,在我市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驰名商标保护或取得相关商标注册证的就可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在2020年4月15日前到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申报材料可咨询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对新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每件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5个以下(含5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5个以上10个以下(含10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新增在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对每件商标予以5000元补助,一个企业一年国际注册补助金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