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一对离婚夫妻被判共同付清所欠装修款

泉州晚报

离婚了 一起欠的钱请一起还

泉州网3月14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唐超颖)房子装修完毕,客户夫妻俩却离婚了,装修款没有结清,找谁要都互相推诿,这可怎么办呢?别急,离婚归离婚,共同债务必须一起还清!日前,泉港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装修工人顺利拿回被欠的1.6万元装修款。

小夏(化名)和小飞(化名)原系夫妻,二人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小夏雇佣肖师傅为该房粉刷油漆,并口头约定了工程款项,但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装修期间,小夏陆续支付给肖师傅2万元,装修完毕,双方通过微信进行结算,小夏尚欠肖师傅装修款1.6万元。

不料,后来小夏和小飞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协议离婚,并协议约定上述商品房归小飞所有且与该房有关的所有债务均由小飞承担。之后,对于尚欠肖师傅的装修款,小飞以师傅并非其所雇佣为由拒不支付,而小夏则认为房屋所有权为小飞,装修款应由其自行支付。同时,小夏和小飞因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一定矛盾,故相互推脱,拒不给付上述款项,肖师傅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院。

泉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肖师傅主张小夏结欠其涉案商品房装修款计1.6万元,有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为证,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民事调解书,肖师傅所装修房屋系二人共同财产,涉案债务系因小夏和小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事务而产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二人离婚而改变。虽该房屋已经双方协商分配,但二人在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的还款约定仅为内部约定,对外并无约束力,故依法判决小夏和小飞应共同支付肖师傅装修款1.6万元。目前,该案经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无论是业主维权,还是工人索要工资,许多业主与装修方往往未签订书面合同,而仅是以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商定装修事项。而口头合同虽然在合法范围内也受法律保护,但若因此发生纠纷,对当事人的举证将造成一定的障碍。

法官提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合同,并明确施工期限、质量、费用、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存双方沟通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电子证据(含微信聊天记录、邮件、支付宝、QQ等),注意留存装修材料费用票据、工友证人证言等。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