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3日讯 (记者 颜雅婷)近日,泉州市重点办下发关于抓紧抓严抓牢重点项目建设安全施工和疫情防控底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绷紧安全施工“弦”的同时开足马力,确保3月下旬市级重点项目基本实现满负荷复工。
近段时间,全市重点项目有序复工。省道310线德化盖德段项目2月19日复工后建设进展顺利,目前正进行人行道和绿化等扫尾工作,预计本月底可完工验收。 (陈小阳 颜雅婷 摄)
零容忍
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强调,在抓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施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控好复工过程中安全施工组织安排、监督检查。
安全施工之“责”扛起来。《通知》要求,在满负荷复工前,各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整改。此外,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强化建筑企业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隧道、有限作业空间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严格大型设备的管理;对分包单位和作业队伍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保障安全施工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严考评
将安全责任与绩效挂钩
市重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市将从严开展安全施工责任考核,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约束。
《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以上或两起一般事故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年度中因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较差”。
施工单位未履行安全施工管理职责,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或对施工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年度考评为“C”;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以上或两起一般事故以上责任事故的,年度考评为“D”。
监理单位发现安全施工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或发生一般事故等级的责任事故需要承担监理责任的,年度考评为“C”;工程发生一起较大事故以上或两起一般事故以上责任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监理责任的,年度考评为“D”。
同时,强化安全防控反向约束机制。对因疏忽大意、推诿扯皮乃至玩忽职守导致项目发生安全生产或疫情防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或和所在单位责任。对“不敢担当、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一律调离重点项目岗位,由所在单位扣发当年绩效奖;因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督查检查小组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委政法委、文明办,对所在单位“平安单位”“文明单位”考评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