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路安全畅通,石狮公路分局路政人员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多起涉路违法违章行为。
3月6日,该分局路政人员在开展巡查时发现,国道228线永宁镇镇区段的人行道被石狮自来水公司擅自开挖进行连接水表施工。路政人员当即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2月24日,国道228线祥芝镇大堡村污水处理厂门口的路肩,被污水处理厂施工人员擅自挖开,欲进行污水表设置施工。路政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施工,并迅速恢复原状。路政人员介绍,上述两起均属于擅自挖掘公路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使公路改线,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月18日,在国道228线永宁镇西岑村段,一场突发的交通事故导致路缘石损坏。石狮公路分局路政人员到场后,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联系上当事人,对当事人按公路赔(补)偿案件立案处理,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通讯员曾佳锋 泉州晚报记者陈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