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1日讯 (通讯员朱毅达 记者吴宗宝)一段时间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按照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以“强基促稳”为抓手,以审判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积极投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发挥职能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担当。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三大攻坚战等要求,积极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6条意见。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的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领域纠纷案件,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异地管辖“123”全程全域调解的泉港做法,全市法院成功委托调解重大行政案件52件。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发挥法院社会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工作,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泉州”建设。
落实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定改革方向,强化改革使命担当,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审判组织办案主体责任,健全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审判团队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管辖制度等方面改革。构建信息化诉讼服务快车道,以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深度应用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大数据中心、网上诉讼服务、统一送达平台等系统应用工作,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体验。
奋力担当作为,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制定出台疫情期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信用监管和司法惩戒、保障复工复产、加大驻村干警表彰奖励等多份工作意见。全市法院从重从快严惩涉疫情犯罪8件8人,公开开庭审理福建首例涉疫情诈骗案、福建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