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十条措施 支持用人单位引聚人才复工复产

泉州晚报

泉州网3月4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沈忠华)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用人单位引聚人才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突出激发用人主体活力,建立联动落实机制,从帮助人才尽快返岗、创新人才引进服务、及时做好纾困解忧、关爱激励先进典型等方面,用心用情推出支持用人单位引聚人才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对已经返岗的高层次人才,暂时承租不到合适住房且用人单位无法予以解决的,可由住建部门帮助用人单位提供过渡性人才住房。对属居家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管理对象的返岗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安全独立隔离空间的,可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助落实条件较好的场所实施隔离,并帮助做好生活物资采购等服务保障。

在人才供需方面,泉州鼓励用人单位依托市、县两级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引才需求、开展人才招聘。要求各县(市、区)和人社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公益服务,采取网络视频招聘等有效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帮助用人单位开展人才云端对接。同时,落实好机构引才奖励政策,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协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鼓励用人单位探索“以才引才”做法,由行业内高层次人才帮助举荐引进人才,参照适用机构引才奖励。

在服务方面,市、县两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要开设人才服务热线,为各用人单位引聚人才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各地要成立人才服务专项小组,深入用人单位协助申请相关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和政策补助,指导参评各级各类人才项目遴选。

此外,泉州还将充分运用融媒体等宣传平台,从企业复工复产和人才关注焦点入手,全方位传递泉州的产业实力、创新平台、城市配套、引才政策、政务服务以及疫情防控等信息,传递用人单位尊重、理解、信任、关爱、激励人才的诚意,增强人才对泉州高质量发展和抗风险能力的信心、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亲近感,为用人单位引聚人才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