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2月29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潘晓芳)“请问您这房子有多少名租客?有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吗?”昨日,丰泽公安分局泉秀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宝洲街一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大量流动人口返泉。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泉秀派出所排查辖区内的出租房,依法对张某等7名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屋业主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流动人员等市外返泉人员,必须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双重如实申报,由返泉人员本人和提供居所的业主(包括房东、房东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须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员工住所的企业)向居住地村(居)报告;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可以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足不出户向公安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