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记者 罗倩雯 通讯员 吴清远 张锦川)23日,记者从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获悉,该县出台《关于支持安溪农业生产复工复产八条措施》,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支持农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安溪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据了解,《关于支持安溪农业生产复工复产八条措施》涉及项目资金、职业培训、招工补助、企业减负、金融支持等方面,措施具体,针对性强。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安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农业生产服务小组。建立蔬菜应急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开通疫情与春季农业生产服务热线(0595-22323037),并与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联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企业卫生防护指导意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和生产技术指导。
二、组织提前开展新型职业农业培训;引导企业就地招收员工,若就近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按每人500元补助企业。
三、对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供给的企业,并于2月份完成播种或种植的,按每亩500元予以补助,起补面积为连片种植5亩以上,补助对象为从事蔬菜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全县计划600亩(含市级300亩)。
四、组织首批10家龙头茶企与新电商平台拼多多结成“安溪县茶产业新品牌联盟”,通过产销直连、资源扶持、研发建议、数字化赋能等举措,推进传统茶产业升级。
五、对承租县属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用于农业种养项目和农产品、水产品仓储保鲜的,在原有减免1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给予2个月租金减半。
六、投入220万元开展财政补贴型茶叶种植保险、淮山种植保险、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保险等,对县内茶叶、淮山种植进行统一投保。
七、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扩大产能,争取规模养殖场年出栏量增加3万头;推进3家新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建设进度,可增加出栏4万头。鼓励生猪养殖场按要求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县级承担的保险费从5%提高到10%。
八、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第一季度出口农产品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