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承租人信息 泉州丰泽区9名房东被处罚

泉州晚报

泉州网2月15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泉源)为进一步加强丰泽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开展,连日来,丰泽警方联合街道、社区,对出租房屋开展“拉网式”摸排、访查、登记,依法对蔡某、尹某等9名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房屋业主予以行政处罚。

2月11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对城东街道霞美社区霞新路出租房进行检查,发现蔡某把房屋出租给李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民警依法对蔡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流动人员等市外返泉人员,必须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双重如实申报,由返泉人员本人和提供居所的业主(包括房东、房东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须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员工住所的企业)向居住地村(居)报告;投靠亲友居住的,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房屋租赁中介配合所在村(居)开展排查和登记,并对到店租客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所在村(居)。

出租房屋业主可以优先选择足不出户的申报方式,即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