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2月9日讯 (记者 黄如萍 通讯员 王志超)9日,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民宿经营户黄某私自租用公寓无证经营民宿,并接待6名来自武汉的客人,民宿被依法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同时,入住的万某、潘某、罗某三人,在隔离观察期内擅自驾车外出也被教育训诫。
据了解,2019年11月以来,违法行为人黄某(女,41岁,福州人)私自租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某小区公寓经营民宿。1月25日,万某、潘某、罗某等六人(均为湖北武汉人)来泉入住该民宿。按照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该六名人员均需进行隔离观察14天。
2月4日21时许,万某、潘某、罗某三人违反通告,在隔离观察期内擅自驾车外出。
按照省、市、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对万某等三人进行教育训诫。同时,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责令该民宿立即停业,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