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出台11条措施 鼓励企业转产疫情防控物资

晋江新闻网

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晋江新闻网2月6日讯昨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企业转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一条”),支持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转产或扩大产能,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晋江市工信局局长林永红介绍,“十一条”是在前期对接推动企业转产过程中,针对企业转产可能面临问题和困难的基础上研究推出的,希望鼓励更多企业参与这场无烟的战“疫”。

据悉,经过产业摸底后,晋江市发出“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保障工作安排”。根据安排,柒牌、兴德、鼻涕虫等7家企业已在进行防护服、口罩、消毒水等的生产。

“十一条”主要适用哪些企业?林永红表示,晋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是指响应晋江市政府号召,转产或扩产从事防护服、口罩、消毒水、护目镜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产品生产的晋江企业,以及为晋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提供配套材料、设备的晋江企业。

“十一条”明确,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成本补助,最高补助限额30万元,同时由人社部门协助调度用工资源,充分满足其用工需求;对生产技术、设备研发攻关,流动资金贷款给予简化审贷手续,贷款利率适当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率水平;对紧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

针对转产过程中遇到的设备采购、洁净车间等问题,“十一条”规定,对在指定时间内新增购进专业用于生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设备的企业并形成产能,单家企业累计补助限额200万元;在3月15日前形成产能的晋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自建30万级及以上洁净车间的,区别形成产能的不同时间,给予不同标准的建设费用补助,单家企业累计补助限额100万元;对晋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消除后由市政府予以集中表彰,并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值得关注的是,对免费为晋江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提供洁净车间作为生产场所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此外,在转产的路上,晋江还面向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建立“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专人专班保障企业原辅材料、生产设备采购、能源要素保障及产品检测、消杀等方面需求,全力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扩产。

(记者_蔡明宣)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