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没见面 泉州中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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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网2月4日讯(记者林春婷 通讯员杨源)记者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规定,从2月2日起,该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据悉,2月3日上班后,根据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泉州中院参加庭审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信或者其他及时通讯方式向泉州中院提出延期申请,该院将依法另行安排、决定庭审时间。

当事人需要立案、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tiaojie.court.gov.cn)等线上方式办理或咨询,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相关检查后方可进入。

据泉州中院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将尽可能运用网络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听证等活动。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该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大家谅解。

疫情期间需办理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查阅档案等事项,不超过法定期限的,请延期办理;临近法定期限的,可邮寄材料并说明原因,该院将依法扣除计算期间。申诉信访的,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方式提请。旁听庭审的,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tingshen.court.gov.cn)旁听。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邮寄立案的当事人,请务必在邮件中留下明确的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以便工作人员审查后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完)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