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餐饮单位发出警示:确保餐用具消毒后使用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陈云青)当前正值春节消费旺季和春运高峰期,人员高度聚集,容易发生交互传染。为做好食品经营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25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提示提醒,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服从政府部门采取的防控政策措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相关防控准备工作。

同时,严禁购买、饲养、宰杀、加工、供应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禁止在农贸市场宰杀活体畜禽。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集中交易市场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和活禽市场准入,做好场内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相关单位要做好每天晨检记录建档,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特别是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要加强管理,严防病毒传染。餐食分餐、明档操作、熟食加工及其他专间内的操作员工要戴好口罩上岗,每4小时及时更换口罩。餐厅、食堂空间要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如果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餐用具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消毒。有条件的企业,可定期对食堂餐厅地面、电梯空间进行消毒。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餐饮店员工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特别是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上岗之前、结束操作后、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必要时用消毒液消毒。食品加工要充分煮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相关餐饮单位还应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尽量劝导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不要进入。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尽量减少外出就餐,特别是大型集体聚餐活动。若确需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设施好、管理正规、干净整洁的餐厅。选择菜肴时尽量多点热菜,少吃生冷凉菜,不吃野生动物等。若确需举办聚餐,应选择有资质和接待能力的酒店、饭馆等场所,并尽量缩减办宴规模,订菜单时要选择风险程度低的食品类别。如有发热症状或身体不适,应戴上口罩及时就医。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