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是我们展示生活、分享心情的平台之一。但有人却因不满公安机关的查处,在朋友圈里“口无遮拦”,公然辱骂人民警察,结果受到法律的惩罚。
1月3日晚上,一辆闽CD6**5小车停放在新门街非机动车道上,驾驶人离开车辆。当晚8时47分,鲤城交警二中队执勤队员巡逻经过该路段时发现该车违法停车行为,对该车拍照取证后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随后,车主阮某回来看到车子被贴单,对公安机关的处理不满,随即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功能,发布违法停车告知单图片并附带辱骂民警的文字,朋友圈下,还有辱骂交警的评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基于上述查明的事实,阮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阮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鲤城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切莫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而以身试法。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网上恶意造谣辱骂,诋毁人民警察来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外,一些车主、驾驶人为了一时便利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地,不但严重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破坏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少市民对此都十分反感。今后,鲤城交警还将继续引导规范有序停车,加强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望广大车主、驾驶人理解、配合交警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停放车辆,共同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出一份力。(东南早报记者傅恒 通讯员王小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