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检察院:“随手拍” 让检察机关有了“千里眼”

泉州晚报

泉州网1月4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珊珊 谢丹婕 文/图)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致力为建设智造生态新城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洛江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深入探索“网格化+检察监督”工作模式中,该院自主研发了“随手拍”举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不仅解决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少的问题,也助推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辖区内存在的问题。

洛江检察院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随手拍”举报平台

洛江检察院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随手拍”举报平台

采用“4+2+1”模式 平台优势明显

平台的操作简单便捷,只需关注“洛江检察”微信公众号,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洛江检察随手拍”,就能以“有图有真相”的方式完成举报。平台采用“4+2+1”模式,优势明显。

“4”即“四个自动”。一是违法地点自动定位。群众在辖区内发现可能存在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可以拍摄上传,平台会对违法地点自动定位。二是线索属性自动分流。平台设有环保、国土等七个分类,群众选择问题分类完成举报后,平台对上传信息按属性进行登记。三是大数据自动舆情分析。对同一客户端多次有效举报的,平台能及时做出“热点”提示。对同一地点或同一问题存在多次举报的,平台将引导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进行类案监督。四是举报内容自动保密。平台设置了专用通讯功能,便于与举报人联系,并进行全程保密,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2”即“两个整合”。一是与信息集控中心整合。在现场核实中,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图像等可以同步无线传输到信息集控中心,并以“标签”的形式与线索对应。二是与服务大局整合。平台上的大数据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侦捕诉平台等平台资源互补,为检察机关选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提供了精准方向。

“1”即内外协作一体化。对内,由案件管理中心借助检务通系统,受理举报线索,并将线索分流至相关部门,确保流程有衔接、线索不积压。对外,严格遵循统一回复原则,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跟踪相关部门线索处理进度,及时向举报人公开后续处理情况。

“线上+线下”宣传 提高平台知晓率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平台的知晓度,该院致力于进行“线上+线下”多方位宣传。

线上,设计检察官“洛洛”动漫人物并拍摄宣传短片,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播放,并以微信广告的方式推送给辖区内所有移动用户。线下,结合进机关、学校、乡镇等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海报、有奖竞猜、知识问答等形式,加深群众对平台的认知。

平台自上线运行以来,检察机关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发生改变,群众变成了检察机关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解决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难、取证难等实务痛点。

解决民生问题 成效获得肯定

2019年以来,平台已收集有效线索20余条。检察日报、人民网、福建电视台等媒体都对平台运行以来的工作成效进行了广泛报道,省市院内刊也予以刊载推介。

据统计,迄今为止,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件,分别涉及环保、国有土地保护等领域。其中,通过走访发现仍存在笏石山废品贮存、室仔前村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官洋村违法采矿等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清理危险废物2.3吨、建筑垃圾近1300吨,恢复被破坏林地0.76亩。

该院表示,今后将继续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亲和的法治产品。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