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市纪委监委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日前,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市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正处长级)黄环生违规接待等问题。

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黄环生多次违规使用高档酒水进行公务接待;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期间,黄环生多次违规使用公款接待商人、亲戚、朋友等非公务接待对象。此外,黄环生还涉及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8月,黄环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已全部退回。

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高峰凯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6月,高峰凯违规借用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的轿车,在对方明确要求其退还车辆,且不再为车辆办理年检和保险事宜的情况下,高峰凯仍占用该车辆。此外,高峰凯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高峰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占用轿车已归还。

上述2起典型案例,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务必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严抓严管、善抓善管,锲而不舍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弘扬优良作风,做到廉洁过节。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围绕元旦、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持续紧盯违规吃喝、私车公养、违规公款旅游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多发、易发问题,深入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和重点场所,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温度不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