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 泉州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泉州晚报

泉州网12月28日讯 (记者许奕梅)日前,“泉州政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自明年1月1日起,泉州市实行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本次两险合并,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保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两险合并实施,只是将合并实施前的两险费率简单相加,没有提高缴费费率,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目前,企业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所以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不变。

而在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上,依照有关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此外,两险合并后,医保服务实行统一经办管理,简化流程,原来要跑两个窗口办理一件事,现在只要到一个窗口,甚至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据了解,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已在省内率先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或本人其他有效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