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规范暴力催收:催收债务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12月27日电(李金磊)央行27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催收债务,不得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追讨债务的,应当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禁止受托人使用前款中的追讨方式,并对受托人的催收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