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1个工程项目被曝光!月底前不整改将入“黑名单”

泉州晚报

今年以来,泉州市人社局为更好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指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市分行等商业银行通过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近日,泉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首批未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通报》,通报我市51个未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要求被通报项目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30日前落实整改。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泉州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市人社局要求被通报的51家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详见泉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quanzhou.gov.cn/),按期抓好整改落实。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建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依照相关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今年3月我市下发的《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与工资保证金挂钩,对工资发放执行较好的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申请提前返还不超过50%的工资保证金(含银行保函),成效明显的,在人社部门开展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保障工资支付行为评价工作中优先列入诚信评价范围。

对未履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或履行不力的,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处理)、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等惩戒措施,并提请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预售款提前支付、商品房网签、新项目立项审批或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问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市分行作为市人社局指定合作银行之一,专门设置在账户开立服务、金融服务、个人增值服务等方面业务,为我市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截至11月底,全市已近百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选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市分行。

在金融服务方面,邮储银行专设绿色通道服务、零费用专属卡、资金清分服务、资金监管服务、“小微易贷”专享服务等特色项目,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和企业主的合法权益。其中,为农民工发放专属卡——“+薪卡”,免收卡工本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借记卡年费、手机银行跨行转账费;每笔代发工资免费向客户提供资金到账短信通知;每月前2笔2500元以内的行内异地取现手续费免费;每月前2笔2500元以内的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免费等众多专享优惠。(泉州晚报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王晓曼 王秋芬)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