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艾滋病”讨债 雇残疾人假喊冤
泉州中院审结一起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讨债公司两黑老大被判刑
讨债用的工具
假扮弱势群体纠缠滋扰
围堵加油站
■记者 许小程通讯员 林艳 文/图
拉讨债条幅、着讨债马甲,持针筒追逐、恐吓债务人,播放讨债高音喇叭,假扮弱势群体,假喊冤、演上吊、博同情……以林某正、方某牛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使用“软暴力”横行霸道,肆意插手债务纠纷,在同行业中小有名气。不过,这一团伙最终“栽了”。
日前,泉州中院审结该起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该起案件共有20名被告人,涉及3项罪名、19起违法犯罪事实,判决书多达159页、案卷达48册。
网罗“能人异士” 成立讨债公司
2017年年中,组织头目林某正与林某伟、肖某凤在经营不良房产处置业务中,萌生设立一家公司专门为他人处置债务的想法,该想法与方某牛不谋而合。当年9月底,四人合谋后成立长鑫公司,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口头约定由方某牛占股50%,林某正、林某伟、肖某凤共同占股50%。
长鑫公司以讨债方法卑劣无耻、有效为卖点,赢得所谓委托人“青睐”,从而在同行业中凸显名气,肆意插手债务纠纷。该公司公开面向社会承揽讨债业务,并网罗“能人异士”,如一些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劣迹人员、残疾人、冒充艾滋病人、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恐吓、胁迫、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为他人讨债。
为更好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林某正、方某牛以“公司模式”进行管理并明确组织分工,形成了一个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清晰的组织。
他们还建立奖惩分明的制度,如讨债积极者给予奖励,讨债成功可获取20%~40%不等的佣金,不积极或不力者将被训斥。同时,他们还建微信群,用于反馈、汇报、指挥、管理具体讨债活动。
拉横幅装艾滋病人 到加油站非法讨债
2017年11月的一天,林某正、方某牛组织领导长鑫公司大部分成员,多次到南安康美宝福加油站向潘某龙索债1500万元。
这伙人在加油站拉起几块白布条,其中一人面部残疾,一人手拿欠条复印件向潘某龙催债,称“要还钱,不然就要收了加油站”,还有人在现场大喊或用自带的扩音喇叭播放“潘某龙老赖、欠债还钱”。后来,这伙人又将布条横在加油通道口,阻止车辆进站加油。民警到现场后,两个穿马甲的男子就缠着民警,或跪在民警跟前,或抱着民警大腿,或躺在民警前。最后,在警察劝解下,这伙人离开加油站,但次日又来了。据悉,该起讨债行为系长鑫公司首次组织大部分成员共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至此,该公司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确立。
2018年1月27日晚,该公司接受委托组织多名公司成员,到泉州市区圣墓一棋牌室向王某讨债。公司成员采取围堵方式讨债,李某文冒充艾滋病患者,并当场用事先带过去的针管从小腿抽血后,恐吓威胁要将针管里的血液注射到被害人王某身上。
若讨债无果或欠债人远走他乡,林某正、方某牛就把骚扰目标转向欠债人的家属、亲人。2017年下半年起至2018年2月,因李阿姨的儿子叶某顺欠了胡某坚几百万元,李阿姨经营的茶叶店多次受到骚扰,“他们赖在茶叶店不走,还当着民警的面撞茶叶店货架致受伤流血,有的拿绳子要在茶叶店上吊。”李阿姨最后不堪其扰,代子还款245万元。
“软暴力”非法外之地 讨债公司两黑老大被判刑
该案的审判长沈毅青介绍,林某正、方某牛涉黑案中,受害人所遭受的大部分是“软暴力”,绝大部分受害人身体未遭遇伤害。但提起林某正、方某牛,受害人唯恐躲之不及。涉黑案件从过去打打杀杀的多,现在转变为动嘴多动刀少、吓人多砍人少。据介绍,所谓“软暴力”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暴力而言,“软暴力”并非将攻击行为直接施加于人身,而是更多体现为采用流氓滋扰手段使他人精神上产生恐惧。
2018年7月,林某正、方某牛等人迫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力,为逃避被打击处理,暂停对外接收新的讨债业务,但仍继续处理先前已接收的讨债业务。2018年9月6日,林某正等人在前往浙江宁波实施讨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3月22日,泉港法院对林某正、方某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宣判后,17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今年11月7日,泉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时,部分上诉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12月13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林某正、方某牛纠集、网罗多名上诉人,形成较为稳定的、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犯罪组织,并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泉州市非法讨债行业中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林某正、方某牛纠集多名成员有组织地多次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辱骂、恐吓、聚众造势等手段进行非法讨债,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林某正、方某牛组织、纠集多名人员多次围堵医院,情节严重,致使医院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最终,泉州中院对组织者、领导者林某正、方某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16年3个月,均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至2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