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记者许雅玲)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日前,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怀壁违规超额收取电费,谋取私利问题。2005年至2018年间,陈怀璧利用负责代收缴鲤城区华星电灌站、原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现更名为鲤城区畜牧兽医站)固定资产租户水电费的工作便利,私自改变电费收费标准,违规向租户多收取电费共计人民币47119.54元并据为己有。2019年10月,陈怀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追缴。

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安海中队原中队长陈文明失职失责,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陈文明在负责辖区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监管工作期间,对环保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处置不力、执法不严,导致安海镇下洪村3处非法加工厂长期违规生产,污染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2019年11月,陈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处非法加工厂已被依法取缔。

惠安县涂寨镇互助村村委会原主任杨育彬在旧村改造工作中乱摊派、乱收费问题。2014年至2017年间,杨育彬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要求该村申请旧房改造的7户村民缴交“旧村改造配套费”共计9.8万元,直至2018年上半年村民要求提供缴费发票才将违纪款项全部退还。2019年3月,杨育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有的干部目无法纪,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有的干部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行政执法中不担当不作为;有的基层村干部肆意妄为,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这些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专项整治各项部署要求。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开门”搞整治,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治结果交由群众评判,真刀真枪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扬斗争精神,在做深做细监督职责上下功夫。要突出整治重点,紧盯民生领域,以敢啃硬骨头和勇挑重担的责任担当,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用铁的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