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泉州晚报

日前,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二批成果。分别是:

一、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食品违法犯罪案件47起,捣毁窝点20个,打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总案值600多万元人民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673起,结案619起,罚没款743.03万元,责令改正无证企业11家。

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1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6578家次,查处蔬菜农药残留、禽蛋兽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和猪肉市场等问题13起,责令整改14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2条,组织开展指导培训171场次,培训人员1469人次。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出动执法人员253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874家次,查处问题17起,责令整改9起;整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查处问题3起,责令整改16起。开展网络传销监测,制作报送11期涉嫌网络传销项目监测分析报告、2期网络传销舆情报告。

整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排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15个,约谈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30家次,实地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9715家次,部署抽检任务450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10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1件,督促平台下线违规经营主体91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97件,罚没金额26.75万元。

治理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的突出问题。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和处方药销售专项治理,建立“周检查制”,检查药店2334家次,变更执业药师或药师471名,责令整改226家,上报8名“挂证”执业药师至省药监局,撤销7家药店GSP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本,立案数304件,结案289件,案值金额17.988万元,罚没款76.011万元。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群众举报问题860件,已办结614件,阶段性办结246起,立案侦查13起,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2人,行政处罚281起,罚款金额4287.95万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对企业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避免环保选择性执法,坚决禁止生态环保“一刀切”。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实施处罚。推行柔性执法,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企业及时纠正,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工作中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整改、处罚等方式,避免“以罚代管”。

全面推进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共排查问题4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清理“乱占”1603平方米,拆除“乱建”682平方米,整治“乱堆”3753立方米。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攻坚行动,在前期“清四乱”工作基础上进行深入排查,对7个重点难点突出问题进行攻坚督导。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批群众关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解决整治建筑渣土车超速超载等危害群众人身安全突出问题。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渣土车运输管理混乱问题,进一步消除隐藏在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自10月24日开始,在全市开展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全市133个在建工地、67个混凝土搅拌站、46个砂石厂、53个水利项目。严厉打击渣土车超速超载、“滴洒漏”、乱倾乱倒、未密闭运输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全市联合统一行动1次,部门执法3402次,联合执法118次,共查处违规渣土车1860辆,处罚金额135.5万元。强化渣土车动态监管,新纳入平台渣土车500辆,组织对1034名违规驾驶员学习教育。(泉州晚报记者许雅玲)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