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泉州低保标准将提高 最高每人每月720元

东南早报

(东南早报记者龚翠玲 通讯员许党惠)3日,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水平,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在此前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最高每人每月720元。

近年来,泉州市全力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把城乡低保的扩标提面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年,我市全市低保标准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720元/人·月;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660元/人·月。其中,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比之前增加了90元/人·月;南安市增加了120元/人·月;永春县、德化县增加了100元/人·月;安溪县增加了60元/人·月。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