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多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4个注意事项。□东南早报记者李菁 通讯员陈晓丹
严查擅自改装原厂配件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秩序,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阶段、分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针对销售企业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以及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销售企业有违法违规问题,当即严格按照法规条例给予查处。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注重宣教引导,向销售企业发放《销售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告知书》,通过宣传单、微信等多渠道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使用警示》,督促经营者加强质量验收把关,提升经营者诚信、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针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购买电动自行车 先看合格标志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为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设置了车速、重量、功率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安全性能。
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不购买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拆除限速器、脚蹬等关键性组件或加大电池功率、改装充电器、锂电池等配件的电动自行车;个人对已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私自改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享受产品“三包”服务,并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市民如发现改装拼装、加装电池等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应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