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惯犯落网“凑”整数出狱后故伎重施 12年被抓10次

泉州晚报

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但每次出狱后,湖北人郭某东又故伎重施。近日,丰泽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民警介绍,算上这次被抓,盗窃惯犯郭某东落网次数已“凑满”整数——10次。

11日傍晚,市民王女士将电动车停放在北峰塔星巷一楼的家中,离开时她锁上车架锁。次日5时许,起床后的王女士发现一楼大门敞开,电动车不见了,此外,3楼房间内的一部iPad也被偷了。王女士赶紧报案。

北峰派出所介入调查,很快锁定湖北人郭某东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6点多,民警在北峰一家网吧内抓获正在上网的郭某东。令民警吃惊的是,此前因为盗窃,郭某东已被北峰派出所抓获过两次,对民警而言,他是“熟人”了。

郭某东交代,因为口袋没钱,他到处闲逛,12日凌晨,其来到这幢民宅外,从小巷子里的排水管攀爬,翻过2米多高的墙体进入屋内寻找可偷的东西。到达大厅时,他看到这里停放着几部电动车。他又上楼,到没有上锁的房间溜达。在3楼的房间,他看到一个iPad便偷走。在一楼客厅桌上,郭某东找到了一串电动车钥匙,他试着启动了其中一部车,打开铁门后溜之大吉。

“想改,可就是改不了。”郭某东叹息,自己都快记不清楚被抓了多少次了。在档案里,郭某东前科累累。2007年因为盗窃,时年20岁的郭某东被劳动教养一年。此后,他启动盗窃被抓“开挂”模式——2008年11月,因盗窃罪被福州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9年9月,因盗窃罪被福州的法院判徒刑1年;2010年12月,因盗窃罪在福州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4年5月,因盗窃罪被北峰派出所抓获,被判刑10个月;2015年12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4个月;2018年3月,因盗窃罪,被洛江区人民法院判刑10个月;2019年1月,因盗窃被判刑9个月;2019年10月,因盗窃被南安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14日。目前,涉嫌盗窃的郭某东已被警方刑拘。(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陈幼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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