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发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 最高20万

泉州晚报

举报黑恶线索 最高奖励20万元

昨日,泉州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发布《泉州市市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与此前的《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相比,大幅提升了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标准,举报人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规定》表示,举报人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市级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上述常见涉恶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50000元;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在逃黑恶势力其他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可以分别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泉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此前的《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各个类别的奖励,均提升了1000元至5万元不等,且规定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可以重复、累计奖励,最高20万元。

另外,《规定》表示,举报人提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符合条件的,奖金发放流程将快速提升。(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李肇兴)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