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男子好心出借2000元,却被骗20多万元​

泉州晚报

借给朋友的老乡2000元,不料该老乡迟迟未还钱,借出去的钱“打水漂”不说,最后还被朋友骗了20多万元。

2012年左右,杜某务工时认识了吴某,2015年左右,吴某介绍了其同村的吴某原向杜某借款2000元,但吴某原却一直未归还。

2018年6月22日晚上,吴某因没钱喝酒,想起吴某原向杜某借钱未还的事情,于是便让朋友陈某打电话冒充吴某原,谎称要办行驶证用于办贷款,来偿还之前的欠款,并向杜某借款300元。通话完后,吴某跟杜某电话联系说起这事,声称该情况属实。随后,杜某通过支付宝转给陈某300元,陈某当即分给吴某150元。

此后,吴某独自于2018年6月23日至2019年1月期间,打着老乡吴某原的旗号,多次谎称吴某原要借款办理车贷、信用卡贷款把之前的欠款一并偿还,后又以吴某原办理车贷、信用卡贷款需要手续费等各种理由骗取杜某钱款,杜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吴某转账共计250850元。诈骗期间,吴某通过支付宝等方式退还给杜某共计44100元,其余诈骗钱款全部用于日常消费及网上赌博“时时彩”。

事发后,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吴某于2019年1月28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洛江马甲派出所接受调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洛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杜某共计人民币250850元,数额巨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泉州晚报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赖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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