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14日讯(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白崇斌 陈晓坤)微信“漂流瓶”原是模拟真实场景,为用户提供新型社交的一种功能。阳光、沙滩、海水,集美好的元素于一体,网友们将自己的心事和寄语放入漂流瓶中,等待远在千里之外的人将其打捞。然而,小张就没那么幸运了,她满怀期待地打开一个瓶子,里面布满了骗局……
男子一人饰两角诈骗女方近七万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2018年5月,在广东务工的小何通过微信利用“漂流瓶”想找个人聊天。不一会儿,扔出去的“漂流瓶”被小张捡到了。双方在微信上相谈甚欢,很快就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因务工收入不高,小何就谎称身体不好,又没钱治疗,多次找小张借钱。小张陆续通过微信转账,共借给小何2.7万余元。2018年8月的一天,小张给小何定了机票,双方在厦门见了第一面,次日双方各自回家。
怎知小何非但收入不高,还喜欢赌博。2018年12月,小何因赌博急需资金,又无收入来源,想到小张这么相信自己,小何决定从小张身上骗点钱作为赌资。小何先是冒充缉毒警察,谎称小何“贩毒”已经被抓,小张涉嫌参与“贩毒”,需要缴纳保证金,否则将调查小张的犯罪行为,骗取小张多次通过微信转账。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谁知没过几天,小何又冒充缉毒警察的父亲,谎称缉毒警察因帮忙处理小何与小张“贩毒”的事情被抓,加上该缉毒警察身体不好没人照顾,威胁小张不给钱就把之前小张涉嫌“贩毒”的事情捅出去,小张又通过微信多次给小何转账。从冒充缉毒警察到冒充缉毒警察的父亲,小张先后共给小何转了4.2万余元。而这些钱,都被小何用于赌博和娱乐消费,被抓获时,他还在一家网吧上网。
穷尽伎俩终被判刑网上交友还需谨慎
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较大。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何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继续追缴小何的违法所得款发还被害人小张。
法官提醒,在微信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了不法之徒利用的工具。在此类诈骗犯罪中,骗子们在短时间内与被害人建立信任关系,虚构各种事实,通过少量多次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因此,广大市民朋友要谨慎使用社交软件“漂流瓶”“摇一摇”等类似功能进行网络交友。如涉及转账,更要多加防范,切忌轻信陌生人,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损失。一旦发现被骗,应当及时报案,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